近期很多客戶來電咨詢,液壓升降貨梯即導軌式升降機是否屬于特種設備,是否需要報檢?今天小編就這個疑問給廣大客戶普及一下。
液壓升降貨梯的國家政策方面:
液壓升降貨梯屬于升降作業平臺的范圍,在2014年10月前尚且屬于特種設備,由于2014年10月過后國家出臺新的特種設備目錄,詳細查看《起重機械特種設備目錄(2014年11月更新)》,14年11月3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了2014年第114號文件,文件內容對特種設備目錄進行了調整,將升降機部分刪除了升降作業平臺(設備代碼4880),保留了簡易升降機和施工升降機兩項類目。換句話,就是說升降作業平臺不屬于特種設備,也不需要報檢。那么屬于升降作業平臺范疇的液壓升降機,液壓升降平臺和液壓升降貨梯也無需報檢。
液壓升降貨梯當地政策
這款產品作為新興產業,目前國家還沒有出具相應的國標,目前只有行標,質監局進行檢查一般是依據國家標準來的,所以也是無從佐證的。但是不排除部分地區質檢局沿用以前的政策,將我們的液壓升降貨梯納入簡易升降機的行列,還會要求客戶進行報檢,甚至整頓。所以如果客戶有疑慮的時候,最好先和當地政府部門去咨詢了解一下當地政策問題。
說明:由于現在液壓升降貨梯不屬于特種設備,因此之前辦理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目前是沒有相關機構進行復審。那么一旦證過期后將無法進行報檢流程。請廣大客戶理解。